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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措并举,共同致力于实现南海地区的长治久安

2018-04-21 20:10:09       来源:中国南海研究院

吴士存

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中国—东南亚南海研究中心理事会主席

(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南海分论坛,2018年4月11日)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与各位新老朋友再次相聚海南博鳌。利用这个机会,我想就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和构建泛南海经济合作圈,通过“双管齐下”致力于实现南海地区的长治久安,谈一谈自己的思考,与各位进行交流。


当前,南海形势趋缓降温、依然保持着和平稳定的向好发展态势,南海沿岸国家对南海的关注重点正由领土、海域争议、地缘政治博弈逐步转向规则和机制建设和推进海上合作。但也不可否认,影响或驱动南海局势再度升温的一些重要因素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消除,南海形势风浪再起、稳定不保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通过推进“准则”磋商与构建“泛南海经济合作圈”这两个抓手,或“双管齐下”,一手抓规则制定、一手抓海上合作,从而实现地区规则制定与海上合作机制建设“双轮驱动”的良好格局,此举不仅有助于实现南海的长治久安,也有利于打造中国—东盟利益、责任和命运共同体。


就地区规则制定而言,“准则”案文磋商是当前在南海建立“基于规则的秩序”的最大抓手。南海问题涉及领土争议和划界主张争议,复杂而敏感,在未来较长时间内难以彻底解决。现阶段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迫切需要通过各方都能接受的制度性安排来实现和维持,而这正是“准则”的价值所在。


今年是“准则”案文磋商的开局之年。“准则”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准则”的适用范围和性质等实质问题是有关各方和国际社会的关注焦点。我认为,“准则”作为《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升级版,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是题中应有之义。“准则”的初衷和目的是管控海上危机、防止冲突升级,不应涉及领土与海洋管辖权争议,作为危机管控机制而非争端解决机制,未来的“准则”也可考虑具有渔业、海事等一般性纠纷的争端解决功能。


从长远来看,基于规则的制度化的南海秩序符合包括中国在内的各方利益。积极推进“准则”磋商,既可以解决目前南海地区危机管控机制缺失的紧迫课题,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也有助于拉长中国—东盟海上安全合作的“短板”,增进彼此政治互信。


就南海海上合作机制建设而言,“泛南海经济合作圈”是推动本地区国家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可行路径。南海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构建“泛南海经济合作圈”适应了人类社会开放活动由陆地向海洋延伸的大趋势、能满足南海周边国家提升经济合作水平的共同愿望,也有助于将中国和南海沿岸国打造成命运共同体,把南海建设成地区国家的“共同家园”。


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框架下打造“泛南海经济合作圈”,可以采取开放型的合作方式分步骤吸纳泛南海及周边地区国家,以具有一定合作基础与潜力的产业和项目为切入点,推进沿岸国在海空互联互通、临港经济、海洋旅游、渔业养殖、海洋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合作。在推进路径上,可以构建“二轨”或“一轨半”的磋商机制,如建立“泛南海经济合作圈专家论坛”,为官方层面的合作与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可以从选择一些沿岸国合作意愿强烈、实际效益显著的示范项目起步,然后逐步通过领导人对话机制、部长级磋商机制等渠道正式推出这一重要构想。


总之,积极推进“准则”磋商,构筑南海沿岸国能够普遍接受的地区规则秩序;倡导“泛南海经济合作圈”,扎紧南海沿岸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利益纽带,南海地区的长治久安与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目标便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