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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专家:海牙仲裁庭或开“恶法”先例

2016-06-24 09:19:32       来源:参考消息网

英国资深国际海洋法专家近期就南海问题发表了法学论文,认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的本质是主权争议,相关仲裁事项必然涉及主权和海域划界问题。这位专家还从国际法角度质疑海牙仲裁庭对该案拥有管辖权。

英国外交部前法律顾问克里斯·沃默斯利近期发表研究论文指出,菲律宾所提仲裁事项尽管经过了“包装”,但实质上与领土主权、海域划界等问题密切相关,根据国际法和中方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出的排除性声明,仲裁庭对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问题不具有管辖权。

他还认为,如果仲裁庭允许菲律宾背弃其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承诺继续推进强制仲裁,这种处理方式或造成“恶法”,会对国际关系的整体稳定造成潜在破坏。

沃默斯利在英国外交部有超过30年的法律工作经验,长期负责国际法事务,是国际海洋法领域的资深专家。

沃默斯利的论文认为,领土主权、海域划界、海洋地物的地位及其海洋权利是难分难解、紧密关联的,仲裁庭试图只去考虑这三个问题中的一个,是“不切实际、人为操纵”的,更糟糕的是,这可能会产生“扭曲的结果”。

沃默斯利在论文中说:“仲裁庭没有认识到南海问题的根本性争议是主权问题,而对南海海洋地物地位的判定,只有在相关主权问题解决后才可能给予合理的解答。仲裁庭本应深入研究菲方所提仲裁请求背后的实质问题,但它没有做到这一点。”

沃默斯利指出,仲裁庭主张此案中海洋地物的地位(是低潮高地、岛屿还是岩礁)与海域划界没有关系,但这种看法并不成立,“仲裁庭依菲方请求作出任何有关海洋地物性质的判定,都会涉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条和第83条的适用问题,由于中国已作出了排除性声明,这些仲裁事项应当排除在仲裁庭管辖权之外”。

“领土主权问题和海域划界问题是整体关联的,海域划界与海洋地物地位之间也存在类似的紧密联系,因此,在无权审判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的情况下,仲裁庭试图判定海洋地物的地位,这种做法的妥当性令人质疑,”沃默斯利说。

中国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诸国2002年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该文件规定,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

沃默斯利认为,有理由认为《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规定对菲律宾构成法律上的“禁止反言”效应。他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是各方共同谈判议定的正式文件,由高层官员签署,菲方在其中作出了相应的表态。在本案中,仲裁庭却认为菲方并无此种表态,这种看法令人费解,仲裁庭的主张不可信。

沃默斯利论证说,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对菲律宾应当适用“禁止反言”原则,菲方不能无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承诺转而将纠纷诉诸司法程序,菲方执意提起仲裁的做法违背了诚信原则。

沃默斯利在论文中对仲裁庭给出的“裁决”这一判决形式提出了质疑。他论证说,裁决意味着“不可更改”,仲裁庭以“裁决”形式作出关于管辖权的决定是不妥当的,甚至涉嫌越权。

沃默斯利在论文中表示,仲裁庭允许菲律宾背弃其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这样一份正式文件中作出的承诺,这对国际事务的整体稳定会造成潜在的破坏。仲裁庭当前的做法意味着否定了中国和东盟各国多年来为解决南海问题付出的辛勤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