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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争端解决研讨会:董建华冀中菲转“危”为“机”

2016-07-16 08:50:19       来源:大公网

由中国国际法学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共同主办的“海洋争端解决国际法研讨会”昨日在香港开幕,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出席并致辞。董建华表示,中国一贯用“以和为贵”的态度,处理领土争端问题,南海仲裁案结果虽然可能会引发“巨大的危机”,但“有危必有机”,中国和菲律宾双方应透过和平磋商的方式,解决南海争端,藉此机会建立新的两国关系。

中国国际法学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昨日在湾仔会议展览中心举行首次“海洋争端解决国际法研讨会”,来自内地、香港及各国的国际法领域顶级专家、政府法律官员及国际法庭现任或前任法官与会,共同讨论海洋争端这一国际法前沿问题。

  董建华在会上发表演说,他从中国的宏观战略谈起。他指出,中国的目标是在2049年迈入世界发达国家行列,这意味着未来数十年,中国需要与世界各国保持和平,共同繁荣,且历史亦证明中国是奉行和平的国家,没有侵略过外国土地。对于与周边国家的领土争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一贯用“以和为贵”的态度处理,南沙群岛也不例外。

  其后,董建华引用大量历史事实,以及二战结束后签署的一系列条约,包括《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旧金山和约》和《中日和约》,表示南沙群岛的主权实际上属于中国,“这方面的证据已被国际社会,包括美国的认可。”他又指,中国在南海的活动,并非外界所指的积极和张扬,而是受到遏制,例如自上世纪70年代被发现蕴藏石油及天然气资源,南海已有上千口油井,大部分属于越南和菲律宾,但为了显示克制,中国在该处至今还没钻过一口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适用

  对于有人指控中国不遵守国际法律的规范,董建华反驳,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海洋划界等问题不适用于《公约》下的争端解决机制,与英国、法国、俄罗斯等三十多个国家一样,中国已按此作出声明。

  此外,《公约》明确规定,直至双边谈判结束,其中一方都不应该向仲裁庭提出仲裁,中菲未经谈判,所以中国拒绝参加仲裁程序,亦不接受本月12日作出的裁决。

  董建华表示,中菲双方应和平磋商,解决南海争端。他期望,随着菲律宾新总统杜特尔特上台,中菲关系将会开展新一页。他认为,处理领土争议对任何国家都并非易事,但冲突亦不能解决问题。

  美应劝菲与中对话

  曾参与中美外交事务的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表示,中美两国在南海问题上关系紧张,若处理不当,会影响中美关系。他又批评,美国经常在南海展开军事演习,加深中国人对美国猜疑,他认为美国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就是说服菲律宾积极与中国对话,解决领土争端。

  道理都在中国一边

  董建华昨日在“海洋争端解决国际法研讨会”上表示,中美关系是世界上最重要双边关系,双方在贸易和投资上愈来愈相互依赖,在遏制或解决全球热点纠纷、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合作愈来愈多,民间交流愈来愈密切,“良好中美关系对两国和整个世界经济至关重要,对整个世界和平与繁荣也至关重要。此刻,保护中美关系必须是我们当务之急。”

  “中美两国在南海问题上关系紧张,若处理不当,会影响中美关系。”董建华指出,美国官员曾公开表示“他们的愿望为提出要求的国家和平解决争端,并确保南海航行自由”,这也是中国愿望,但中国人无法理解的是,究竟中国做了什么事,要被美国指摘为“好斗、霸道、违反国际法”,中国人坚定认为从历史、逻辑和法律上讲,道理都在中国一边。

  董建华批评,美国频频在南海搞军事演习,有时还要联手争议地区内另一个声索国军队,这更让许多中国人怀疑,美国的亚洲再平衡就是要遏制中国。许多人担心,这些怀疑不消除的话,中国人对美国的好感就会受影响。“在我看来,美国在这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对美国来说,做到这一点的最好方法,就是劝说菲律宾政府就解决领土争端积极与中国政府对话。”

  吴士存:仲裁庭越权 高之国:损地区稳定

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昨日在港出席南海国际法研讨会后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南海仲裁案是“政治闹剧”,可能成为仲裁史上“臭名昭着”。他表示,中菲问题实质是领土争议,《国际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无权处理,此次仲裁结果说明《公约》框架下的强制仲裁机制有诸多缺陷,中国应当积极维护公约的完整性。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高之国亦指,结果出其意料,若裁决结果未解决问题,反而使争议更大,裁决就未达到目的。

此次裁决认为南沙群岛200多个岛、礁都不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吴士存表示,这是仲裁庭“无调查,未听取中方意见”而作出的,曾经有学者研究后表示南沙群岛至少有12个海洋地位符合《公约》121条规定,而太平岛很显然是岛而不是礁。吴士存批评仲裁庭“越权、肆意扩权”。

  吴士存续指,中菲问题实质是领土争议,而《公约》只可处理海洋权益的有关问题,因此这一纸判决就是“废纸”,无任何效力,是大国一手策划的。他表示,美、日等国家明知他们的要求不合理亦不可行,如要求仲裁“九段线”非法、停止在黄岩岛等的岛礁建设,但他们试图利用这一纸裁决批评中国不遵守国际法,没有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但裁决和国际法实则无法画上等号。

  吴士存续称,南海除菲律宾之外的申索国在此次裁决中“间接受益”,但如果其他申索国因此仿效菲律宾“冒险”,中国亦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权益。

  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高之国担心裁决结果将影响《公约》完整性和仲裁司法制度体系,如果国际社会、主权国家对仲裁丧失信心,将会给海洋法、国际关系以及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带来不良影响。

  李适时:降强制程序门槛无助解争端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李适时昨日不点名批评海牙常设仲裁法庭,淡化“国家同意原则”,降低强制程序门槛,这无助解决争端,还损害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信誉。他表示,仲裁法庭“一意孤行”作出所谓最终裁决,令人遗憾。

李适时昨日在“海洋争端解决国际法研讨会”致辞时表示,解决海洋争端,既是国际政治实践,也是国际法实践,运用国际法解决海洋争端,需要准确把握四个方面,首先是要找准争端“症结”,准确识别争端本质。他指出,一些争端本质上是陆地领土争端,但被人为地包装成海洋争端,这需要国际司法或仲裁机构能够透过现象抓住争端本质,否则将纵容一些当事方玩弄小伎俩,破坏法律严肃性。

  其次是要明晰解决争端的“药理”。李适时说,现代海洋法律制度既包括《公约》,也包括一般国际法规则,两者互为补充。他批评,一些人片面强调《公约》,而否定历史性权利等基于一般国际法的权利,这种认识是错误。《公约》构成现代国际海洋秩序主体,但绝非全部。

  陆地争端不属解释范围

  第三是要准确“开方”。李适时指,只有善意、全面、完整地解释和适用《公约》规定,才能维持《公约》内在平衡和权威性。陆地领土主权争端明显不属于《公约》解释或适用范围,变相套用《公约》程序解决陆地领土主权争端明显是滥用程序。无视《公约》相关规定强行启动程序或可以削弱各国排除强制程序声明效力,明显违背了《公约》立法原意。

  第四是要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李适时说,根据国际法,各国享有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权利,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机构针对国家间争端行使管辖权必须以当事国同意为基础,当事方自愿选择的争端解决程序,优先于第三方强制程序,但遗憾的是,有国际司法或仲裁机构出于各种目的,淡化“国家同意原则”,降低强制程序门槛,这无助解决争端,还损害了《公约》信誉。

  李适时说,在仲裁庭作出所谓最终裁决之前,中国国际法学会已就仲裁案发表研究报告,明确指出仲裁庭在管辖权问题上六大谬误,鲜明地表达了中国国际法学界观点和态度。他强调,菲律宾单方面所提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对各界发出的正义声音充耳不闻,仍一意孤行作出所谓最终裁决令人遗憾。

  新社联抗议“仲裁”侵害中国主权

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结果公布后,本港各界连日来表示强烈不满。新界社团联会昨日发表声明指出,坚决支持国家、政府和人民对非法“仲裁”采取不参与、不接受,对所谓“裁决结果”不承认、不执行的态度,并希望南海各方尊重历史事实,和平协商解决争议。

新社联发表声明指,7月12日,仲裁庭对菲律宾单方面递交的有关“南中国海问题”的“仲裁案”做出了所谓的“裁决”,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否定中国南海“九段线”拥有的主权。美国国务院更随即发表声明,指“仲裁”结果对中国和菲律宾都有法律约束力,呼吁中菲双方遵照执行。

  新社联发表郑重声明,明确指出: 一、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任何国家、组织和机构都无权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二、从美国出版的1947年版地图清晰显示,南海岛礁主权实属中国。因此要求美方立即停止干预南海事务,尊重中国固有领土及合法权益;三、要求日本正视历史。在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所藏的一份“关于南海诸岛礁归属关系”的史料中记载,1933年7月19日,日本驻南京总领事日高给外务大臣内田发电报表示在菲律宾群岛附近的九个小岛属于支那(当时日本对中国的称呼)主权下西沙群岛的一部分;四、坚决支持国家、政府和人民对非法“仲裁”采取不参与、不接受,对所谓“裁决结果”不承认、不执行的态度,并尊重历史事实,和平协商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