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暂批《中澳引渡条约》 外交部:望从大局出发
2017-03-29 09:43:24 来源:环球时报
“澳大利亚政府暂停在议会推动批准《中澳引渡条约》”,这一消息28日引起外媒高度关注:澳政府当天一早突然宣布,暂停原定当天提交议会讨论并表决《中澳引渡条约》的计划。该条约10年前由中澳两国政府签署,至今未获得澳议会批准。多家媒体认为,澳政府暂停表决该条约是为了避免“尴尬的惨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8日表示,《中澳引渡条约》早日生效将为中澳两国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促进两国司法执法合作,符合中澳双方共同利益。当前中澳关系总体发展势头良好,希望澳方从双边关系大局出发,继续推进相关国内程序,使条约尽快生效。
澳外长毕晓普28日发表声明称,经政府多名部长商议,暂停推动议会批准《澳中引渡条约》。批准该条约需要反对党工党的支持。她表示,该条约符合澳国家利益,将与中国和工党重新就该条约展开谈判,以求寻找到一个参议院能够接受的妥协方案。路透社称,反对该条约的人批评中国缺乏人权保障,工党已明确表示将否决《澳中引渡条约》,因此该条约不可能在参议院获得通过。特恩布尔政府暂停提交议会批准,是为了避免“尴尬的惨败”。
“德国之声”28日称,2007年,时任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领导的政府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但几周之后,霍华德政府在选举中败北,该协议之后被束之高阁,迄今没有得到议会批准。澳大利亚新闻网28日称,除了工党反对,执政的自由党-国家党联盟内也有一些议员反对批准该条约,包括前总理阿博特。阿博特27日告诉媒体,他对此时表决引渡条约的态度“非常、非常谨慎”。他称,在澳大利亚政府和人民相信被引渡的人能在中国得到公正处理之前,“中国的司法系统必须向前发展”。
澳大利亚新闻网称,特恩布尔领导下的本届政府认为,《澳中引渡条约》中已经包括了足够的保障机制,让澳大利亚可以拒绝引渡那些可能在中国面临死刑、酷刑或政治指控的个人。澳联邦政府副总理乔伊斯28日谴责工党阻止条约的行为“疯狂”,将方便中国罪犯到澳大利亚寻求庇护。乔伊斯说,工党已经从反对党变成“一堆垃圾”。但《澳大利亚人报》28日认为,特恩布尔误判了国会现在的氛围,政府高层此时抛出《澳中引渡条约》,不够谨慎,操之过急。
紧盯这一事件进展的,还有加拿大。“西方对中国司法体系的信任遭重创”,加拿大《环球邮报》28日称,澳政府搁置表决引渡条约的决定将受到加拿大政府密切关注,“加拿大去年秋天同意和中国开始类似条约的谈判,但在国内仍面临不少质疑”。
在28日的中国外交部记者会上,这一问题也成为焦点之一。有记者提问“去年中国和加拿大同意启动商讨缔结引渡条约,现在澳大利亚已经搁置批准引渡条约,基于同样的担忧,加拿大一些人也在质疑推动商签中加引渡条约是否明智。中方对此有何回应?”华春莹回答说:商签和实施引渡条约,有助于有关国家开展司法执法合作,为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提供制度保障,这符合双方的利益。希望有关方面,无论是澳方还是加方,都能够从双边关系大局出发,推进相关国内程序,更好促进和服务于两国司法执法合作,更好地打击跨国犯罪。记者还提问称:“如果加拿大真的暂停与中方商讨引渡条约,对中加双边关系会有什么后果?是否意味着双边关系的倒退?”华春莹说:我不想回答假设性的问题。希望双方继续推进商签引渡条约,促进双方司法执法合作。我们重视同加拿大的关系,希望中加关系继续呈现良好发展势头。这是一件互利共赢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呢?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截至2016年7月,我国已与外国缔结引渡条约46项,其中32项生效,欧洲国家中有西班牙、法国、意大利、葡萄牙、俄罗斯等。中澳两国2007年签署引渡条约,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批准这项条约,但一直没有获得澳议会批准。路透社28日称,《澳中引渡条约》在澳批准受阻,将对中国在海外追缉腐败官员和商人的行动造成打击。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亚太问题学者曼纽尔28日表示,搁置引渡条约可能让中国政府不高兴,但不太会影响两国关系,特别是在执法方面。
澳大利亚华裔学者、盘古智库学术委员雪珥28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澳暂停表决《中澳引渡条约》,最大原因在于其国内政党政治的僵局。2016年大选之后,执政的澳自由党-国家党联盟和在野党工党形成势均力敌的局面,执政党在议会无法形成绝对优势,且在地方选举中频频失利,执政施展空间日益受到挤压。此外,执政联盟内部、尤其自由党内部的派系博弈从未消停,甚至日趋激烈。在党内、议会内准备工作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特恩布尔政府此时推出《中澳引渡条约》,是试图以此赢取政绩,但这是相当冒险的举动,可能反而激怒党内及议会内的反对派。政争博弈之外,此次小风波也再度凸显,这个延宕数年的条约已经成为展现澳洲政坛短视的风向标之一,要矫正澳政坛某些人士对中国的意识形态偏见尚需时日,中国还需具有足够的耐心及大度。
墨尔本大学文学院助理院长高佳28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中澳引渡条约》在澳迟迟未获批准,主要原因不是澳人不理解中国的司法制度,根本上还是受国际政治关系的影响。澳大利亚和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在有些问题上,显然是在相互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