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伊丽莎白女王”号航母群眼下已经进入南海,而法国方面不久前也宣布将创建“南太平洋海岸警卫队网络”以对抗“掠夺性”行为。一些法国媒体将此举与中国联系起来。
法国在“印太”地区一直有着自己的雄心,只不过前些年表露并不明显。作为历史上的殖民大国,法国目前在“印太”领地还有约150万人口,常年部署着约8000多名海空军。最近一两年,借着美西方炒作“印太”概念,并加大对南海的介入,法国也开始越来越频繁地显示自己的存在,如派遣军舰来南海展开所谓“巡航”等。而在这背后,我们更需警惕的是,欧洲一些智库开始在亚太和南海倾注更多的精力,出台带有偏颇立场的研究报告,一方面着力影响欧洲各国政府的决策,另一方面试图向欧洲民众灌输有关亚太海洋权益主张的错误观点。
例如,不久前法国知名的国际关系研究所(IFRI)发布了名为《中国之海与海洋法:中国式悖论》的报告。报告作者是原法国海军参谋长普拉扎克上将,他退役不到一年,目前担任索邦大学海洋研究所主任。该报告宣称,中国在南海的权利主张与实践存在重大悖论,即一方面寻求建立具有领导地位的区域海军力量,一方面却在破坏“航行自由”这一国际海洋法根基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要因。报告认为,中国在1949年后提出“断续线”,2009年后才强化其主张,而且中国是基于对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主张对海域内各岛礁的主权,违背了“陆地统治海洋”原则。同样依据该原则,中国对南海各岛礁的主权也不足以支持中国对南海断续线内广阔海域的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IFRI近期密集发布多份渲染中国对印太威胁的报告,与近来美西方的步调十分默契。然而,普拉扎克以国际法为基点展开叙述,在该智库的报告中相对少见,其来自法国军方高层的身份背景亦引人注意,因此该报告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国决策层涉足南海问题的动机、理据和思路。同时,作为一篇具有法学理论色彩的报告,其在公共平台产生的影响力在该所今年所有报告中名列前茅,因此值得关注并作出严肃回应。
首先,“断续线”并非1949年后才被提出,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政府即在官方地图上标绘了南海断续线。在确定南海断续线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南海周边国家并未提出异议,美、苏、法、德、日等国地图也都予以标注。直至上世纪七十年代因油气资源的发现,南海周边国家才开始向中国提出领土要求。因此,那种认为中国在1949年后才主张南海断续线内领土主权和海域权利,并在近年强化的观点在史实上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中国对历史性权利的主张并未限制航行自由。历史性权利作为基于长时间持续行使并为各国所承认的权利,其权利制度的历史渊源比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公约》)下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等其他具体制度更久远,而且跟《公约》的制度并行不悖。换言之,假设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规则未被创设,国际航行秩序亦需尊重国家的历史性权利。从《公约》生效后的案例来看,在处理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划界问题时也对历史性权利保持了尊重。
我国认可不同制度安排有其不同意义,因此在非主权历史性权利所覆盖的区域与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重叠时,彼此并非必然不可兼容。而且中国政府已明确表态,愿与周边各国共同开发南海资源,“重视沿岸国的能源需求,寻求共赢和多赢”,各国在我国领海以外海域的航行与飞越自由也从来不是问题,由此可知在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区域之外的非主权历史性权利并未产生现实排他效果。该报告妄称中国以历史性权利的模糊性破坏航行自由,且认为对历史性权利的维护本身就会损害周边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并以历史上英国与威尼斯共和国对近海的控制类比,是将中国主张历史性权利的活动与领海、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等其他区域的制度实践混为一谈,是十分荒谬和缺乏依据的。
再次,中国对历史性权利的维护并不与现有海洋法秩序冲突。
其一,从既往规则与实践来看,“陆地统治海洋”原则固然重要,但在多种情境下也需基于对其他法益的尊重而适用,比如不得损害环境保护、生物安全等人类共同利益,也不得影响基本通航自由,应促进生物资源的最适度利用等。此外在海洋划界争端中,“陆地统治海洋”也是公平原则考虑的因素之一,因而根本来说受公平公正原则的约束。最后,“陆地统治海洋”原则本身也只体现了陆地对海洋权利的行使有影响,却未明确这一影响的具体内容,仍需以具体规则明确,难以独立判别任何具体问题。
其二,从不同官方场合的表态来看,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的主张本身就包含了区域限定,权利的存在也与中国民间至官方在南海各岛礁的长期历史活动不可分开,以岛礁的存在作为相关海域活动持续性的基础,未脱离与陆地的基本关联性,因此不可贸然断言与“陆地统治海洋”原则冲突。中国外交部在所谓“南海仲裁裁决”作出当日的声明也明确表达了中国是以领土主权为基础主张南海海洋权益的立场。
最后,普拉扎克的报告有“挟藏私货”之嫌。我们可以说南海的命运关系到周边国家的粮食与能源安全,但绝不能将远离南海的其他国家与周边国家利益相提并论。普拉扎克所提出的一系列军事行动建议,正好与法国近年在南海的行动呼应。法国及其他非周边国家的单方介入反而是在鼓动对抗,影响该地区以和平合法的手段解决争议的进程,会使国际海洋法的根本宗旨与精神被曲解。法国作为海洋大国,理应以更负责谨慎的姿态应对其非周边国家的海域的争议,勿被某霸权主义国家“带节奏”。(作者是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