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相秒:理解共建“新丝路”与南中国海问题的三种关系
2015-07-31 09:54:52 来源:联合早报网
自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来,有关建设“新丝路”的讨论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与此同时,作为“新丝路”建设的必经之路和重点地区,南中国海和东南亚地区与“新丝路”的特殊关系,因南中国海形势的发展而引起了国际舆论的关注。
特别是针对中国近年来在南中国海填海造岛、油气勘探等举措,加剧了包括东南亚国家在内的部分国际舆论对“新丝路”倡议的诸多臆测高度“泛化”和“政治化”。
鉴此,如何理解南中国海问题与共建“新丝路”的关系,似乎成为当前倡议落实首先必须直面的问题。大体而言,从当前国际社会认知、现实考察和未来实践三个层面看,南中国海问题与共建“新丝路”有三种关系:
从当前认知层面看,共建“新丝路”与南中国海问题属于“被动偶联关系”。亦即:部分国际舆论将“新丝路”与南中国海问题置于“中国威胁论”前提假设的大视角下,将中国政府提出的“新丝路”倡议夸大解读为重塑国际体系的“扩张性”战略;同时中国在南中国海的合法举措也别视为“改变”地区现状和试图“主导”“构建”地区新秩序的战略性行为。
据此逻辑,中国在南中国海的合理行为与共建“新丝路”倡议被关联起来,并被解读为破坏了落实合作倡议的诚意和互信基础。尤其是针对美国等域外力量持续加强对南中国海问题介入和中美在南中国海的地缘战略博弈,“新丝路”倡议和成立亚投行,亦被理解为在经济层面构建对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的反制措施。
然而,从事实层面上而言,南中国海问题与共建“新丝路”并无本质上的“直线性”关联。一方面,共建“新丝路”的要义是中国提出的希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互动共建的经贸、文化、金融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大平台,其宗旨是创建“损人不利己”与“合作方共赢”的责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因此,共建“新丝路”构想本质上是一种“非政治”考量的合作倡议,与南中国海争议、地缘战略博弈等存在明显权力冲突的高烈度政治问题风马牛不相及。另一方面,南中国海问题并不会从根本上阻碍中国与东盟(亚细安)国家共建“新丝路”。
值得注意的是,南中国海问题仅仅是中国与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文莱等部分东盟国家间双边关系中的一个议题,且从历史发展规律和理论角度看,双方在南中国海的权益主张,并不会阻碍中国与当事国间开展更深层次的经济、人文等其余领域合作。同时,南中国海争议并不是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问题,也不应损害中国与东盟的互信和合作基础。
未来实践层面的两大连汇点
共建“新丝路”是需要几代人共同努力奋斗的系统性宏大工程,因此就未来实践层面讲,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可以在共建“新丝路”与南中国海问题的大框架下寻找有价值的契合点,建立二者连汇点。其一,南中国海问题框架下的南中国海海上合作倡议,特别是南沙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共同开发、海上联合搜救、渔业资源养护等领域合作,是中国与东盟开展海洋合作、共同发展海洋产业经济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新丝路”倡议大平台下发展中国-东盟海洋伙伴关系的重要支撑。其二,通过实施共建“新丝路”倡议,在提升中国与东盟国家间互信基础的同时,增加相互利益联结,并与南中国海争议形成良性互动,减少海上冲突爆发和升级,为维护南中国海地区和平稳定创造良好地区环境和驱动力。
坦率而言,“新丝路”倡议既是沿线国家与地区加强与中国经贸合作的又一次机遇,同时也是共同维护促进优化地区市场资源和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复苏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的关键阶段。南中国海问题与共建“新丝路”的关系取决于部分国家的自我暗示与认知,特别是部分国家将“新丝路”的概念歪曲化、政治化,将倡议的政治考量无限放大,并将之与南中国海问题相关联,如此无疑将增加周边国家对中国的无端猜疑,最终损害的是彼此政治互信,不利于双方开展更深层次的经贸、文化、海洋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因此,作为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共荣的区域性合作平台倡议,“新丝路”构想的实践需要的是多谈点问题与措施,少谈点主义与猜疑;多寻找合作项目,少纠结于权益主张冲突;多积攒些正能量,少一些阴谋论式的臆断。尤其是作为互动共建的大平台,“新丝路”需要的是沿线国家与地区发挥各自比较优势,通过积极合作,将“倡议”和“构想”真正打造成为地区共同发展繁荣的长远性大战略。
作者是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