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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RCEP进一步深化海南与东盟合作

2020-12-29 17:34:56       来源:中国南海研究院

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正式签署,标志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RCEP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全面生效将持续推动改善地区贸易和投资环境,加快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海南应把握发展机遇,拓展与东盟合作的领域和深度,扩大对外开放纵深空间,加快打造我国对外开放新高地。


近年来,海南深度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大力促进内外联动发展,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RCEP签署后,海南在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扮演好枢纽和交汇点角色,可以充分发挥自贸港建设政策优势、面向东盟最前沿和处于RCEP区域中心点的区位优势,以及在热带农业、海洋经济等领域的比较优势,与东盟各国加强多领域、深层次开放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经贸、产业、人文等领域的合作空间,面临一系列发展机遇。


扩大经贸合作的规模,拓展服务贸易领域合作


RCEP签署后,将进一步提升区域内的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促进区域内经贸规则的优化和整合。海南应借RCEP签署,进一步开辟东南亚市场,拓展与东盟合作的广度、深度。推动海南成为国内其他地区企业前往东盟开拓市场、开展对外贸易的中转基地,以及东盟通过海南自贸港进入中国内地广阔大市场的重要通道。一方面,应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热带农业、海洋渔业、医药研发等领域的经贸合作,支持进出口企业做大做强,提升产品进出口规模。另一方面,提升服务贸易的规模。借助海南即将出台我国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开展国家“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机遇,加快与东盟国家开展教育、医疗、旅游、劳务等领域的服务贸易合作。


培育和拓展数字经济、跨境电商等新兴产业合作


东盟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市场空间巨大。据谷歌、淡马锡和贝恩公司今年11月10日发布的《2020年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显示,东南亚地区的互联网行业和数字经济继续保持强劲增长,2020年将达到1000亿美元,并有望在2025年突破3000亿美元。近年来东盟国家的政府官员、学者和企业家高度关注“欠连接国家”和“超数字化国家”之间“数字鸿沟”问题,希望加快数字化转型,在信息化基础设施等领域深化与中国的合作。


RCEP协议中明确将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对待数字贸易发展,专门就电子商务详细列出了具体条款。今年是中国和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年,RCEP协议签署将为中国与东盟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合作提供制度保障和良好的发展环境,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有望成为中国—东盟合作中最具活力的增长点之一。互联网信息产业和数字经济是海南自贸港发展的重点产业,当前海南正在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推动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在“后疫情”时代,数字经济的价值和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将进一步凸显,海南应充分利用在大数据、区块链、互联网信息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借助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将数字经济和跨境电商作为海南与东盟各国未来合作的新亮点和新增长点。


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进一步密切与东盟国家间的互联互通


RCEP签署后,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人员和货物往来将更加密切,加强互联互通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提升海上运输通道的便捷性。2019年,海南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794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96%,而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14.7%,显示出海南的物流成本仍然较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海南应加快打造洋浦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开通与东盟主要港口之间更多的集装箱航线,打造海南与东盟之间经贸往来的便捷、高效、低价运输通道。另一方面,加强空中互联互通。截至2019年底,海南已开通覆盖东盟十国的20多条航线。应借助海南开放第七航权等政策,继续增加航线数量和密度,争取实现对东盟国家主要城市的航线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人员往来的便捷度。此外,还应加快完善海口美兰机场国际中转货运业务功能,依托江东新区临空经济区和产业园,实现海南与东盟国家之间鲜活产品、冰鲜水产品、冷链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高效快速运输。


提升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中国东盟省市长论坛等合作平台效能,积极搭建更多与东盟的合作交流平台


一方面,用足、用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中国东盟省市长论坛等重要交流合作平台,邀请更多东盟国家政府官员、企业代表和媒体记者参加,并策划在论坛期间配套举办以海南与东盟投资合作为主题的分论坛。另一方面,推动与东盟国家驻华、驻广州领事机构开展机制性的对话会,深度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重要活动,借此提高海南自贸港的知名度、曝光度。


对照RCEP规则要求,进一步完善海南自贸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RCEP不仅涉及成员之间的关税减让,还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自然人移动等领域开放和便利化举措,将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海南自贸港正处于起步的关键阶段,各项规则和制度体系设计也都在完善之中。海南应对照RECP协议文本中的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的规定,主动查找在贸易投资便利化等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在海关程序简化、原产地规则技术准备、产品标准统一和互认等方面进一步提出改进措施,继续加大开放力度,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港提供借鉴。


原文发表于:海南日报


作者系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中心副主任、助理研究员 蔡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