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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高水平经贸规则成就高水平自贸港建设

2022-03-04 10:02:04       来源:中国南海研究院

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创新高水平经贸规则成就高水平自贸港建设


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促进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历史决议,以“十个坚持”总结了党百年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建设海南自贸港必须从胸怀天下和开拓创新的宝贵经验中,汲取勇毅前行的奋进伟力,加快适应全球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变革重构的大趋势,积极参与全球经贸秩序重塑,应对国际经贸规则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争取把握规则主动权,着力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义不容辞地为我国支持经济全球化和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扛起担当,提供方案,做出贡献。


常怀开放胸怀,对标国际规则和先进经验,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其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海南要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围绕已经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台一系列配套法规,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实法律支撑。其二,在实践中通过构建评估指标体系,以科学动态的量化指标对营商环境做出全面、系统的客观评估是推动营商环境改善的重要方式,要在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世界竞争力报告、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报告的指标体系构建原理和方法的同时,紧密结合海南特色,对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调整优化,构建海南特色鲜明且兼顾国际性的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其三,要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打造服务型政府,完善政府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各项职能,强化地方市县的属地责任,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服务力度,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便利化营商环境。


勇毅开拓进取,积极开展更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打造改革新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支持海南大胆改革创新,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海南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海南要积极发挥着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海南先行先试,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制度安排形成叠加优势,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和部委支持,有针对性地对《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相关条款进行压力测试,以先行先试倒逼改革创新,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持续改革创新,注重改革措施的系统集成,打造我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前沿地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要体现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海南发展定位,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海南要以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制度集成创新。一方面,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其建设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目标多元、任务多样,每一项改革举措的落实都有赖于跨部门、跨领域的通力合作,要破除“信息孤岛”打通“数据壁垒”,从“条块思维”向“资源整合”的治理理念转变,从而实现统筹兼顾、形成协同效应。另一方面,要坚持海纳百川,集国际精华之大成,结合海南特色进行制度集成创新。要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灵活借鉴中国香港、新加坡和迪拜等地在社会治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制度设计。


原文发表于:《新华社客户端》


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南自贸港研究中心主任 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