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创新体系建设及对海南的启示
2022-07-18 21:32:22 来源:中国南海研究院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强省战略”“让科技成为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目前海南自贸港建设仍面临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对外开放度不够高与亟须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吸引投资的矛盾,面临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及新型产业培育虽初步成形,但规模效应尚未显现的挑战。而创新体系构建无疑是海南解决上述矛盾和挑战的不二选择。本文立足分析总结荷兰创新体系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为海南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自贸港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1,荷兰建设创新体系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荷兰地处欧洲西北部,东邻德国,南接比利时,西、北濒北海。2021年世界竞争力排名位居全球第四,2005—2021年,荷兰的综合创新指数一直高于欧盟平均水平。荷兰长期保持可持续且领先的创新,是其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投入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其一,全方位的创新资金等创新支撑要素投入,保障创新活动顺畅进行。一是研发资金投入充裕。荷兰的研发投入占其GDP比例常年超过2%,研发资金主要来源为中央政府、企业。二是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基础设施完善。荷兰是欧洲通讯最发达且网络最安全的国家之一,强大的IT基础设施为各类创新型初创企业、数据中心及跨国数字公司提供了重要支持,培育了商业、仿真、移动互联、医疗和安全等多领域具备全球竞争力的软件开发商、硬件公司和IT咨询公司。福布斯发布的IT行业公司榜单中,近60%的公司在荷兰有业务运营,其中包括华为、微软、谷歌、思科、甲骨文和英特尔等。三是依托创新信用担保和成立创新基金。荷兰经济和气候政策部企业局设立实施了中小企业创新刺激项目(MIT),涵盖了知识凭证(知识咨询)、创新网上课程、创新经纪人、初期可行性项目、研发合作项目。其中,单项研发合作项目可获得5-35万欧元不等的研发补贴,最高可占项目研发费用比例的35%。
其二,以巧妙税收政策设计,引导刺激企业投资研发创新。研发税收抵免政策方面,荷兰针对从事研发的公司在其工资、其他支出和投资上的费用不超过35万欧元的,可享受32%的税收抵免(初创公司可享受到40%的抵免);超过35万欧元的部分,可享受14%的税收抵免。创新激励政策方面,荷兰于2010年制订了与企业收益相关的“创新盒”税收政策,相较20%-25%的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从技术创新等无形资产中获得的收益实际税率仅为7%,且纳税人若能够证明利润与符合条件的无形资产相关,其在“创新盒”申报的收益规模没有上限。荷兰巧妙设计税收抵免和“创新盒”政策,大幅减轻了企业的研发风险,极大推动了企业的知识产权研发创新活动,有效促进专利市场化、催化了专利的产出效益,提高了荷兰的核心竞争力。
其三,建设严密有序的创新体系组织、多种类型的创新创业平台,为创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内生动力。荷兰建立了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科研咨询机构、科研经费拨款机构、中间组织和临时工作组、科研单位(含企业)和其他支持机构组成的科学创新组织体系,其职能业务涵盖了政策制定、咨询建议、资金来源和研发执行等驱动创新研发的全流程。特别是为促进创新研发与市场应用的有机衔接,荷兰成立了企业局、荷兰应用科学研究组织等机构持续优化官研产“金三角”合作协同网络。建立了集行政服务、早期融资、创新技术试验、创新产品与市场撮合等为一体,不同类型的创业创新科技园区。一是依托综合性专业大学创建高科技企业孵化器。如代尔夫特大学科技园是为年轻创业者提供平台的高科技孵化器,聚焦高科技硬件与软件、空间技术、新型智能能源、现代金融科技、数字医疗、精美器械制造等。二是建设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需求融合的创业孵化器。如由鹿特丹港务局和鹿特丹应用科技大学联合发起鹿特丹创客区(RDM),主要以鹿特丹港区内的企业未来发展的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并提供配套实验室和设备、空间等,引导高级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试验探索解决方案。三是企业主导,面向世界的开放式创新高科技园区。如飞利浦公司主导的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其主张开放式创新的知识体系和研究机构,有效整合了园区内外的技术资源,及时获取有价值的技术,极大提升了技术创新效率。目前该园区有超过140家企业入驻,聚集了来自80多个国家的1万多名高科技人才,日均产生4项专利,占全荷兰专利的40%,被视为“全欧洲举足轻重的科技园区”。
其四,建立筛才、引才、育才机制,保证创新主体元素的优质性。荷兰的劳动力市场主要由高技能、精通多种语言且商业意识敏锐的劳动力组成,能够很好地满足企业国际业务和创新业务发展的需求。90%的荷兰人精通英语,再加上超过100万的外籍员工,极大促进了荷兰与国际社会的双向交流。荷兰优质的劳动力结构主要得益于其世界水准的教育与培训体系。荷兰建立了研究型大学与应用科学型大学互补互促的高等教育体系,所有研究型大学和应用科技型大学与国外机构合作,共同参与欧盟的区域合作项目。频繁的国际合作不仅提升了荷兰大学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也成为吸引外国留学生重要因素。根据荷兰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统计数据表明,25%的国际学生毕业后5年仍留在荷兰,这些国际人才为荷兰经济创造了至少15.7亿欧元的价值。
2,推动海南创新驱动战略落地实施的思路和建议
创新驱动战略的成效是事关海南自贸港建设进程的关键因素。目前而言,海南现有的经济基础、产业结构、科技平台、劳动力市场和教育水平对推动创新均存在一定短板。故而海南建设创新体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既要加大创新投入、优化创新支撑资源配置,也应着眼于培育事关长远的创新文化。海南应在法律保障、制度安排、政策设计、实践载体和配套服务全方位推进创新体系建设。一是将创新理念和创新文化塑造、知识产权保护融入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二是以制度创新夯实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的基础和土壤。通过管理体制、优惠制度、监管制度的改革创新激发海南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的后发优势。三是政府创新投入和市场配置相结合,优化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协同效应,提升创新效率。四是以开放式创新和国际合作,催化创新资源的聚集效应。具体建议如下:
其一,立足创新周期,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体系建设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海南的创新体系建设应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全局出发,充分考虑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的角色功能定位,聚焦驱动创新的要素支撑,统筹短期和长期,协调推动落实。一是加强法律保障。严格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根据《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落地实施的需求,修订完善相关法规条例,尤应重点关注创新投资环境、鼓励创新政策设计、产业创新、创新人才激励等方面的法律保障。二是成立海南鼓励创新专家委员会。成立由国际国内权威专家学者、科技创新企业高管和创新代理资深中介组成的海南鼓励创新专家委员会,参与细分领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短中期实施方案制定和重大关键技术、重点项目评审及重点项目跟踪咨询管理服务,建立创新驱动项目的滚动实施机制。三是定期开展海南创新能力评估。借鉴国际经验,立足海南实际和创新发展需求,委托第三方机构,研究建立涵盖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成效的评估指标体系,并定期评估,直观展现海南创新能力的发展态势,为动态调整鼓励创新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其二,加大创新投入,构建创新保障机制。一是继续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和结构优化。《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发布以来,海南的研发投入R&D经费(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持续快速增长。根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目标,科学推算建立可考核的年R&D财政刚性投入指标。R&D经费的投入应围绕实际需求,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试验发展三类研发项目进行结构性优化配置,并根据年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二是以鼓励创新优惠政策和探索研发项目公私合作(PPP)方式,吸引民营资本、外国资本参与投入创新研发,加速提升海南在重点战略性技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创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三是加大信息和通信技术(ICT)等支撑创新的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新兴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海南开展研发创新业务。
其三,健全鼓励创新的政策工具,打造一流创新环境。海南目前研发创新存在企业研发创新活跃程度偏低、创新优惠政策受益面较低、产学研创新合作比例偏低、缺乏创新型专业人才等不足。高新技术产品研发风险大、研发周期长。健全鼓励创新的政策工具,撬动社会的创新研发投资,是创新驱动的关键因素。海南已经出台了诸多鼓励创新的优惠政策,但在鼓励创新全要素、全周期的政策工具箱上仍有一定差距。针对研发设想和初始(基础)阶段项目、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产业应用的研发项目、企业实验发展阶段和市场应用阶段的项目等创新研发的不同阶段,探索建立集项目计划可行性研究补贴、天使投资基金、种子基金、实施研发费用抵扣和税收减免等不同政策交互组合的政策工具箱。在政策设计上应统筹兼顾研发项目筛选标准和企业申请便利、财政补贴和企业自身投入、税收优惠普惠性和专项专用等。此外,政策工具箱还应针对吸引外资、民资投资创新研发和鼓励创新研发的个人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科学设计。
其四,完善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创新要素协同效应。科技园区是创新实践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一是依托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平台和大型企业集团创立不同类型的创新科技园区。二是优化科技园区创新资源配置。建设面向国际的仪器设备共享开放平台,减少企业研发固定资产的投入,提升研发资产产出效益。三是推动科技园区实施精细化管理,高效服务创新实践。在园区设立集政策优惠申报、专利申请、科技融资、国际交流和人才招引的行政服务窗口,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现场办公服务。
其五,着力创新意识宣传,培育创新文化。一是实施专项宣传工程。开展“创新意识与行动”等专项宣传工程,依托短视频等多种渠道进行多维度宣传。二是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创新活动宣传和比赛。海南可在总结举办“科创杯”经验基础上,谋划举办面向国际青年的“创新创业”大赛。同时在不同层次开展创新沙龙、创业实训等活动,如借友城渠道开展青年创业创新轮训交流等。三是推动更多国际大型高科技会展落地海南。四是加强公众日常创新意识培养。建立面向公众的科技创新展览馆,实施省内科技园区和科研机构定期公众开放日等。
其六,建立创新人才引育留用机制,塑造创新核心竞争力。围绕创新全周期的人才需求,细化人才引育行动方案,实施创新研发人才、创新知识服务代理人才、创新行政配套服务人才的引育留用计划。一是引进或探索高层次科技创业创新人才共用机制,建立创新人才、领军人才等科技人才库。二是完善引才用才政策,打造集开发、关联、共享的创新性工作与生活环境,搭建高新技术人才资源交流平台。三是建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互补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依托省内综合性大学实施综合性、理论性、基础性的创新研究研发人才培养;推动省内科技园区和省内职业学院合作进行课程优化,联合设计课程教学与实践应用相融合的教学体系,通过调整实习和毕业设计所占学分比例,引导职业教育学生进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应用研发。
原文发表于:今日海南
中国南海研究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 林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