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双碳”工作优等生,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2023-04-19 13:06:56 来源:中国南海研究院
实现“双碳”目标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展现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大战略举措。根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海南要建设成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样板区、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试验区和清洁能源优先发展示范区。时任省长冯飞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海南将在海洋碳汇研究上抢占国际制高点,大力发展碳金融,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海南路径,争做“双碳”工作优等生。
争做“双碳”工作优等生的基础不断夯实
顶层设计日益完善。2021年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后,海南积极推进意见贯彻落实,2022年8月,《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明确提出争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优等生”的目标,确定了实现碳达峰的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标志性工程稳步开展。海南持续推动“禁塑”“清洁能源汽车”“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装配式建筑”等标志性工程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2年底,海南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19万辆,新能源汽车占全省汽车保有量超10%。基础设施配套方面,海南全省充电桩保有量从2019年的5246个,增长到2022年的6.6万个,年复合增长108%。
资源优势逐步放大。海南依托良好的资源禀赋,大力发展蓝碳事业。2022年2月,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揭牌成立。同年5月31日,海南首个蓝碳生态产品交易完成签约,交易碳汇量3000余吨,交易额30余万元。同时加快清洁能源岛建设,有序加大海上风电开发力度,力争打造千亿元级产业集群,促进“双碳”目标与经济发展协同进行。
碳交易市场起步发展。2022年7月,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在三亚注册成立。同年12月,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首单跨境碳交易成功落地,朝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碳资产交易综合服务平台迈出了关键一步。
开展“双碳”工作的国际经验
据《博鳌亚洲论坛可持续发展的亚洲与世界2022年度报告》中引用的数据,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球已有136个国家、115个地区、235个主要城市和2000家顶尖企业中的682家制定了碳中和即净零碳目标,覆盖了全球88%的温室气体排放、90%的世界经济体量和85%的世界人口。因此,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尤其是梳理发达国家的碳中和战略及相关政策,对海南实现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立法和制度设计方面。全球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双碳”相关立法,将碳中和目标以立法形式确立。例如,法国制定了《能源和气候法》,德国制定了《联邦气候保护法》。欧盟先后制定了《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和发布了《欧洲气候法》,明确2030年实现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至少55%的目标,并提出2050年在全欧盟范围内实现碳中和,到2050年之后实现负排放。
碳交易市场方面。碳交易被公认为是最有效的碳减排方式之一,建立碳交易市场已经成为各国促进低碳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有力政策工具。欧盟是全球最早建设规模化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地区,自2005年启动以来发展日益成熟,覆盖面已占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41%左右。根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2022年3月发布的《2022年度全球碳市场进展报告》,目前全球已建成25个碳交易系统,另外还有多个碳市场正在建设过程中,全球化已成为碳交易市场的大趋势。目前,碳交易市场已覆盖全球17%的温室气体排放,全球近1/3的人口生活在有碳市场的地区,参与碳排放交易的国家和地区的GDP占全球总GDP的55%。
低碳城市方面。欧美国家围绕能源消耗、能源供给、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划和引导性政策,推动城市规划发展契合碳中和目标要求。早在2012年,丹麦哥本哈根市就通过《哥本哈根2025气候规划》,为2025年成为全球首个“碳中和”首都制定一系列计划。2022年4月28日,欧盟公布了“欧盟使命:碳中和和智慧城市”项目入选城市名单,100个欧盟城市和12个“欧洲地平线”计划相关的12个非欧盟城市,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中和。
碳关税方面。欧盟近年来积极推进碳关税设置议程,主要通过要求进口商支付进口到欧盟的产品其生产地和欧盟碳交易市场碳价的差额,以确保进口产品与本土产品承担相同的碳排放成本,避免欧盟企业将生产外包给欧盟认定为排放标准较低的国家,造成所谓的“碳泄漏”风险。2023年2月9日,欧洲议会正式通过了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协议,将于10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后将成为全球首个“碳关税”。
低碳生活方式方面。部分发达国家在设立碳中和目标的同时,积极开展工作推进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社会共识、促进公众转变生活方式。英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气候变化与行为转变”措施,旨在从社区、街道层面鼓励公众加深对能源转型与气候变化的认识。法国由150名法国公民组成的“公民气候公约委员会”,从消费模式、生产和工作方式、交通方式、建筑节能改造、学校教育、广告投放、饮食等方面拟定了149项环保举措,旨在促进全社会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
推进“双碳”工作的对策建议
加快标志性和示范性工程建设。结合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东方等地产业定位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差异化打造一批高质量近零碳、零碳示范区域和示范产业园。对标国际一流标准,通过制度集成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加快中石油福山油田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博鳌东屿岛零碳示范区建设,将其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引领示范作用展示低碳和零碳技术的“中国样板”。
全方位提升碳汇能力。一方面,要充分用好热带雨林的多元功能与多重价值,做好碳库的开发与管理,进一步巩固海南绿碳基础,通过市场交易机制将林业碳汇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挖掘和利用好海南的海洋资源优势,积极开展蓝碳生态系统提升工程,加快推进蓝碳基础和理论研究项目,分阶段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的蓝碳增汇试点和样板工程,努力建设国家蓝碳发展示范区。
以清洁能源岛建设为抓手革新能源体系。当前,海南省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约40%,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约71%。应按照《海南能源综合改革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要求,高水平推进节能降碳,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立足资源禀赋,大力发展非化石绿色能源,特别是用好海南的风、光资源,加快太阳能综合利用、海上可再生能源集群等发展,统筹实现多能互补,构建海南清洁能源岛。
将低碳目标融入生产环节和生活细节。一方面,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将低碳理念纳入海南产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体系,积极开展低碳城市、无废城市、低碳产业园区、低碳社区、低碳景区等试点。另一方面,要积极倡导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的工作生活方式,引导居民从衣、食、住、行、用等方面入手,通过植树造林、节约用电、绿色出行、减少废弃物等方式主动量化个人碳排放,减少“碳足迹”,为“碳中和”作贡献。
加快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一方面,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参与和用好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等市场交易机制。加快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通过蓝碳等产品的市场化交易,推动海南的蓝碳方法学成为国际公认标准。另一方面,要着力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绿色金融、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等领域的政策制度创新。
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海南作为典型的岛屿经济体,与全球小岛屿国家为代表的气候脆弱性国家和地区在双碳目标实现上有较多共同特点,应充分借助博鳌亚洲论坛、海洋合作与治理论坛等平台搭建交流合作机制。积极策划“双碳”创新国际论坛、绿碳和蓝碳中国故事大赛、绿色产业创新创业国际会议等活动,加强双碳和绿色发展领域的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推动绿色国际合作机制创新,织密“双碳”国际朋友圈网络,打造绿色低碳创新“硅谷”和生态环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新高地。
原文发表于《 今日海南》
作者系中国南海研究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