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海研究院
官方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研究成果>时 评

海洋大国安全战略的历史演进与现实思考

2023-09-14 16:00:08       来源:中国南海研究院

编者按:海洋是地球表面最大的公共空间,也是诸多安全威胁的发源地。当前,海洋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海洋生态环境日益严峻,海洋全球治理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陆海复合型国家和新兴海洋大国,面临的海洋安全形势尤为复杂。因此,本期“学术圆桌”聚焦海洋大国安全模式的兴衰、国际海洋法治的中国路径、总体国家安全观与构建海洋安全治理体系三个维度,为构筑“海洋命运共同体”,实现人类与海洋和谐相处提供学术洞见。


   所谓“海洋安全战略”,是指主权国家运用外交、军事、经济等综合资源及各种可能的手段,以海洋安全为导向、为实现预定的国家安全利益诉求而做出的全局性、长期性、系统性制度设计,包括外交手段的运用、军事力量的使用及经济发展战略的支撑与保障。“海洋安全战略”与军事、经济、地理位置、技术进步共同构成了绝大多数大国赖以获取海上权力优势及实施对外扩张不可或缺的要素。研究发现,虽然科学技术的变革与创新、国际规则与制度等因素不断颠覆与重塑着国际海洋秩序,但近代以来的大国及当代的部分大国以权力界定海洋安全战略仍是导致国家间冲突和战争的主要原因之一。有鉴于此,我们需要从历史镜鉴中总结经验和教训。


海洋大国安全战略的三种“模式”


近代以来的主要大国处理海洋安全问题的战略安排和行为模式既存在共同之处,包括重视海军力量的建设等,但也形态各异、各具特点。


一是以海外扩张驱动的海上主导权模式。“英国治下的和平”与“美国治下的和平”被西方学术界标榜为霸权稳定论的两个典型案例。然而,无论是英国还是美国,其霸权地位得以建立,除经济和工业基础、海外军事基地数量和规模、综合实力等因素之外,海上霸权无疑是重中之重。为维护海上贸易通道、本国领土及海外利益的安全,英国和美国信奉的都是马汉的“海权论”和保罗·肯尼迪口中的“海上主导权”理论,即以绝对的海上力量优势维护海洋安全利益。这种谋求海上主导权的海洋安全战略模式至少包含了三个方面的要素:第一,海军力量的绝对优势。第二,由大陆岛和海外基地组成的中心和外围结构。第三,塑造并获取国际制度性权力。


二是以寻求和获取出海口扩大海洋战略空间模式。英国地缘政治学家哈尔福德·麦金德的“世界岛”和“心脏地带理论”称“控制东欧即掌控心脏地带,控制心脏地带即掌控世界岛,控制世界岛即掌控世界”。西方的君主们大多不曾怀疑过,成为世界性的大国离不开海上贸易及海洋支配性权力的支撑。


三是以追求区域势力范围优势界定海洋安全和利益模式。日本作为四面环海且偏居西太平洋一隅的岛屿型国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追求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双重目标的驱使下,日本逐步提出并确立“海洋国家”的身份定位,试图构建“圈层”海洋安全结构,即以日本本岛及附近海域为中心,东海和日本海为战略优先区,南太平洋及印度洋等其他周边海域为外围区域,在亚太地区建立属于日本的海上势力范围,以确保足够的海洋发展空间,维护资源进口和对外贸易的海上通道绝对安全。


三种“模式”的现实启示


无论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俄罗斯、日本还是今天的美国,不同历史时期海洋大国的海洋安全战略在本质上都是所属历史时代的必然产物。虽然全球经济形态、航海技术、军事力量、国家间关系特征极大改变了制海权的定义和构成要素,但海洋大国安全战略的三种模式在当代不仅没有失去其理论价值和现实生命力,反而被赋予了全新的时代特征和战略内涵。


颠覆性技术将改变军队在21世纪可能开展的作战行动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方式。水下军事力量已经成为当代大国海洋安全战略的标配,但这对出入港口水深提出新的要求。大型水面作战平台的战略和战术意义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国对海外军事基地的需求,但同样对母港水深、航道条件等有着极高的要求。卫星遥感和雷达等情报侦察技术的普及,强化了大国实施海上封锁的能力,而出海口成为突破海上封锁的关键性因素,具有战略意义。总之,军事领域的技术创新和装备革新提高了远程投射力量的效能,但各国同时也更加依赖便捷、不受阻碍的战略通道,并以此作为有效投射海上力量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


制度性权力是老牌大国海洋安全战略必须固守的既得利益。英美世界霸主地位的更迭延续了以规则、规范和制度性设计争夺海洋权力的传统。二战结束以来,国际海洋秩序也从大国权力竞争单一因素主导进入了规则和权力博弈双轮驱动的时代。英美等老牌的海洋大国试图通过习惯国际法和现代国际法来巩固、强化既有海洋权力地位,继续获取新兴领域的海洋权力优势,这与新兴海洋大国维护海洋安全利益的诉求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摩擦与冲突。因此,传统和新兴海洋大国之间规则与制度性权力的竞争构成了当代海洋秩序发展演变的主线,同时也昭示英美海洋安全战略模式在当今时代以新的形式延续和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在和平时期,几乎所有海洋国家都试图利用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主要内容的国际海洋法规则及各类国际制度作为谋求自身海洋安全战略利益最大化的工具,以满足各自的海洋安全利益诉求。

 

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力量也使得基于划分势力范围的海洋安全战略黯然失色。地理大发现之后掀起的全球海洋贸易扩张催生了维护海上航道安全的利益诉求和国际共识。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进程极大改变了世界范围内国家间的关系,各国之间在这一过程中日渐成为相互依赖的利益共同体,维护海上贸易通道安全和制定公平使用海洋的规则,成为各大国的共同认知,也是国际海洋规则和制度设计的重要考量。这使得大国海洋安全战略的英美模式在和平时期面临挑战,实施法国拿破仑战争和二战时期纳粹德国那样的海上封锁将使国际社会面临难以承受的代价。与此同时,伴随着“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日渐深入人心,日本追随美国谋求海上势力范围和区域海洋霸权的海洋安全战略便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海洋安全关系着我国由区域性大国向全球性大国或强国的成功转型。所以,需要加强对我国周边主张海域的管辖并积极参与对公海的全球治理机制建设,特别需确保重要海上通道安全。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生存与发展,所以需要有宏观的国际视野和坚定的国家意志,读懂大国海洋安全战略演进的历史规律及其背后的逻辑,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积极稳妥地处理海洋安全问题,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海洋安全战略,以维护包括国家和领土完整在内的核心利益,确保海洋权益、发展海洋事业、维护海洋秩序,为促进中国和平发展进程与国家和平统一大业提供战略保障。


原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系华阳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长、厦门大学讲座教授 吴士存